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父债子偿”、“夫债妻还”,这一延续百年的民间借贷信条,就要成为历史。深圳正式出台《深圳特区个人破产条例》,3月1日起开始实施,成了全国第一个允许个人破产的城市。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个人破产必备条件有哪些?
张善伟律师解答:
《个人破产条例》规定,在深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经过三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免责考察期,可免除其剩余债务。
简单来说,就是欠债的个人确实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由法院经过专业机构审核清算后宣判破产,在受到一定时限和条件约束下,个人其余债务可以免除。这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来说,将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一次重生的机会,不用再背负沉重的债务,更不用担心只能一条道走到黑,甚至被要债的逼上绝路。个人破产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一种可期待、可信赖的保障。因此,个人破产立法要树立的基本价值导向是,只有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在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时,才能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并帮助其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重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创造更多财富。
张善伟律师补充:
个人想申请破产保护,免除债务,必须经过重重考验。1、首先是严格的门槛,需要在深圳居住,并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证明你有正当的工作或商业经历。2、其次是细致入微的财产申报审查,不管是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上的现金、住房公积金等现金资产,股票、基金、保险等投资,还是房产、固定资产、个人收藏品,在其他公司或他人处享有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全都要一一申明。而且不止是自己,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近亲也都需要。3、再就是严苛的消费限制,通过审核后,法院会设置三年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包括必要的生活、医疗、学习在内,申请人及家人的累计豁免价值不超过20万,这意味着如果在深圳有房,这个房大概率是要用来还债的。
恶意逃债的债权人,任何时候被发现是通过欺诈手段获得免除债务资格的,将被终身追责,撤销原先裁定,永久计入个人征信,多部门加倍联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