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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借款人死亡了,那欠款该找谁要呢?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
借款人突然去世,欠款怎么办?
张善伟律师解答:
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对性,负有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去世,因其家人不当然负有继续清偿的义务,故出借人的债务有可能不能得到全部清偿。在现实情况下,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情况一:借款人去世了,其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则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情况二:无遗产可供继承或者家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出借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按照约定的还款时间及时向借款人催讨借款,并尽可能留存催讨凭证,以免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由此丧失胜诉权。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借款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如拖延还款,一旦出现出借人死亡的情况,并不意味着借款就不用归还,相反,如果已部分履行,也可能因缺乏证据而难以自证。
张善伟律师补充:
债权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后可以持借条等凭证向借款人追讨欠款。一旦借款人去世,对于其继承人而言,面对陌生的债务,很可能以不知情、债务已归还等理由消极应对。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出借人则需要查明所有继承人,这无疑增加了诉讼难度。
起诉时,已经死亡的不能列为被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他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