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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投资理财意识的日益高涨,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利用手中闲余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但因缺乏对投资市场的了解,往往会委托相关机构或有经验的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随着而来的,是与委托理财相关的纠纷也逐渐增多。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委托朋友理财,有何法律风险?
张善伟律师解答: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诺成合同、有名合同。根据委托人是否须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委托合同可分为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合同,二者区分的意义在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所负注意义务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委托理财”是指因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管理、投资于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并按期支付给委托人一定比例收益的资产管理活动。
张善伟律师补充:
一般的委托代理行为,其风险责任应由委托方承担。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理财之初,即应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开户、操作、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应当详细讨论并固定下来。委托人对受托人理财的资质及能力应当在充分评估后理性判断,不应仅仅因为特殊关系而盲目信任。
投资者在进行理财投资时,要对项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认真审视投资信息获取方式是否可靠,对投资途径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再根据风险情况决定是否投资。对收益过高的投资项目要保持警惕,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承诺,以防落入集资诈骗陷阱。不盲信熟人理财,要签订书面协议,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如何操作、收益分配等事项进行详细的约定。订立委托合同时要合法合理,避免订立违反公平原则的“保底条款”。委托他人理财时要妥善保存相关凭证,还要保存好双方关于理财的详细讨论内容,以防之后出现纠纷。在委托他人进行投资理财时,必须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最好选择正规合法的理财机构或者基金公司开展委托投资事宜,并依规办理相应手续,以尽量保证投资的正规性、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