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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的生活越过越好,傍身的富余钱越来越多。但假如摊上一位“损友”,欺上瞒下、坑蒙拐骗,可千万要多加小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构成诈骗,配偶是否担责?
魏妮娜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配偶没有参与诈骗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反之就应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诈骗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要看是否继承了遗产等,如果继承了遗产则要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继承遗产则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追缴退赔因犯罪行为而生。犯罪行为属于广义上的侵权行为,与民事侵权有相同之处:无法律或合同依据而非法获财,具有违法性;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返还被占有、处置的财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夫妻双方仅有一方为被执行人时,法院在通知共有人后,可以对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无论配偶提出的案外人异议以及案外人异议之诉,法院均不予支持。
魏妮娜律师补充:
在司法实践中,因夫妻一方被诈骗而举债的情形相对少见,如何准确认定这一法律关系,是正确审判该案件的前提。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把握两个大前提,即“有无举债合意”和“是否共享利益”,二者缺一不可。一方面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如果一方在外举债不告知其配偶,而所借款项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情况下,要求债务人的配偶举证证明其不知道该债务的存在几乎不可能。因此,在此类案件中,债务人的配偶只能想方设法证明债务人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其家庭共同生活,虽然同样困难,但终究仍然有其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