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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同日,全国首例“高空抛物”案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高空抛物未造成后果是犯罪吗?
魏妮娜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罚。情节严重不仅限于损害后果,还包括行为人的动机、抛物的时间、地点、所抛之物的性质等等,综合判断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是否构成犯罪。 即使没有主动抛掷物品的行为,但物件从高空坠落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坠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魏妮娜律师补充:
根据刑法规定,实施高空抛物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高空抛物行为情节严重且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如高空抛掷煤气罐引起爆炸,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高空抛物不以造成特定对象死亡为目的,但实际造成了他人的重伤或死亡,可能会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人民法院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必须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和价值引领,充分彰显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群众福祉的职能。
魏妮娜律师结语:
为了自己的人生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