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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临摹,是指按照原作仿制书法和绘画作品的过程。通常来说,临摹行为一般情况下可能会构成对原作品的作者著作权的侵犯。但是基于法律层面而言,临摹作品存在构成作品的可能,那么临摹他人的书画作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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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临摹他人的书画作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魏妮娜律师解答:
临摹是指按照原作仿制书法和绘画作品。一般来说,临摹本身不具有独创性,故不会产生新的作品,也就不会产生新的著作权。但若以临摹为目的,却加入了独创性因素,就会产生新的作品,从而产生新的著作权,只是从行为结果看,该行为已不再是“临摹”而是创造性行为。一般情形下,临摹他人的书画作品只是用于个人学习、研究等目的,属于合理使用,故不是侵权行为。但若将临摹品用于出售等商业目的,则会侵害被临摹作品的著作权。
魏妮娜律师补充:
一概否认临摹而得的画作能够享有著作权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临摹指的是按照原作仿制书法和绘画作品的过程”,“绝大多数情况下仍然是存在临摹人的个人意志和选择的,不可能是完全精确到百分之百的复制”,因此“对他人美术作品临摹而得的画作也就可能是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的,从而产生新的著作权”。
尽管临摹他人美术作品所得的画作可能构成新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它是建立在被临摹美术作品的基础上的,只能算一项“演绎作品”。对于临摹他人美术作品而产生的演绎作品而言,权利人在行使著作权的时候还是存在侵犯被临摹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的可能的。最为基本的,就是临摹美术作品的署名问题,必须标明被临摹美术作品的原著作权人,否则就侵犯了其署名权。如果未经许可就进行商业使用的话,还侵犯了原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他人的作品的行为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仍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