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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特别协议的情况下,作品的作者是版权所有人,如果作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资源完成的,则该单位通常获得著作权,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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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著作权归属协议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如果某一作品是完全由一个人来完成的,显而易见作品的归属权一定是属于这个人的。如果某一作品不是由一个人单独完成的,而是由法人或者是其他的主持人共同完成,那么该作品的著作权就属于法人和其它的主持人。也有的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作者以及法人和其他的主持人共同完成某一著作,那么著作权应当是由作者享有,但是法人和其他的主持人可以使用该权利。如果作者所使用的物质,技术等客观条件都是由法人或者是其他的主持人来提供的,那么该作者他只能享有署名权,不能享有著作权。著作权这个时候就归法人和其他的主持者所有。
作者和法人与其他主持人之间如果签订了某些合同,就按照合同上面的规定办。如果是两个人及以上的人共同创作作品,那么该作品的著作权是合作的人共有的,不可以将共同完成的作品分割开来,这些人对自己独自创作的部分是享有著作权的。如果没有商议成功,那么作品是属于它的创作者的。如果某一个作品它的作者身份不明,那么作品原件所有人可以行使除了署名权以外的任何权利。
律师补充:
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以下明确规定: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备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3)除上述作品以外的,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权利归作者享有。但这类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