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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子就怕遇到两件事情,一个是购房资金被骗,另一个就是买到质量存在问题的房子了吧,针对购房资金,购房者可以采用资金监管的方式进行交易,这样能有效避免出现购房资金被骗的情况,那么购买的房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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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房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呢?
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唐文波律师解答: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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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唐文波律师提示:
1.维权需要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从案件的立案、审理,判决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需要立案,律师顾问费用,鉴定费用,诉讼费用等。消费者在选择维权之前应充分了解这些成本。
2.提高法律意识:
无论是在购房签订购房合同时,或者面对交房后出现的各种问题时,消费者都应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是及时咨询相关律师,以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