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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出于对商业秘密的考虑,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同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由于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都可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很容易使人误认为二者就是一回事。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
竞业禁止协议是什么?
戴新进律师解答:
“竞业禁止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其它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在原单位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
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必须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只有会接触到公司机密的员工,在离职时才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必要性。
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指由于工作关系可接触到公司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的员工,包括:公司的决策人员(董事、经理、股东及合伙人等)、文秘人员、财务人员、高级研究与技术开发人员、处于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档案保管人员、市场计划与营销人员、公关人员、以及曾经在上述岗位任职的在一定期限内的离退休人员,一般职位的员工,能在工作中有意或者无意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也可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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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新进律师补充: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