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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其实就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法律规定只能就动产和权利采取质押担保的方式,而进行质押担保还有具体的范围限制,那么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哪些,适用质押担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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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哪些?
陆晓仁律师解答: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因动产质押法律关系所生的权利为质权。
权利质押是以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作为质权的标的,以担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股权质押(Pledge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陆晓仁律师补充:
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二、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四、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担保法》第六十五条,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