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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法妞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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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贾荣玉律师解答:
一、事故是车辆造成的。可以是机动车,也可以是非机动车,但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路上撞伤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二、事故发生在道路上。“道路”是广义概念,包括公路、城市道路、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方,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事故是在运动中发生。若车辆处于完全静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
四、有损害后果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损害后果是可能是因为过错、意外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联系。若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也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方可认定为交通事故。
贾荣玉律师补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一般载明: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案,一般可以选择自行和解、申请调解、提起诉讼三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