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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那么户口迁出需要哪些手续,怎么操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户口迁出需要哪些手续?
程隆银律师解答:
据了解,有些地区可以迁回。现在各个地区的户籍管理比以前严格多了,迁出和迁回都不想迁就,尤其是非农业家庭迁回原籍更是难上加难。注意,只是部分省份地区近几年渐渐放宽的新政策,有些地区目前还是没有开放的,因此不管你是想迁出去还是迁回来都要慎重考虑。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家庭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村委会同意领取证书(村委会主任和秘书签字,同意后按指纹);村民小组同意领取证书(全体村干部同意签字并按指纹);高校研究生回国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失业证明;夫妻双方必须提交结婚证,未“转农”的必须提供失业证明;依靠父母的,必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未婚证明;在有宅基地且建有房屋的农村,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分配证明。派出所应当制作调查材料,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程隆银律师补充: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