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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直播带货作为网红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面世以来,一直热度不减。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网红主播直播带货也不断出现,为大家所熟知的网红主播“口红一哥”李佳琦、薇娅等都多次创造过销售过亿的辉煌战绩。网红主播直播带货为网红主播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网红主播直播带货翻车的事件。
法妞网友咨询:
直播带货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程隆银律师解答:
民事责任:主播作为推广行为的主体,其角色并非唯一,当其被定性为广告代言人时,符合一定条件时就需要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生命健康损害的,广告代言人等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自产自销型”的主播兼具多重身份,除了需要遵守《广告法》的要求,还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关于生产者、销售者的有关规定。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需要承担“三倍赔偿责任”;若生产或销售的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需要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程隆银律师补充:
刑事责任: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主播利用直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构成诈骗罪的,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