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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随着民间借贷的蓬勃发展,“催债行业”已自成一个江湖。网贷平台或自建团队。由此引发的暴力催收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法妞网友咨询:
“有效催收”合法认定标准是什么?
程隆银律师解答: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从事第三方债务催收的法人单位数量已有两三千家左右。但由于缺乏市场监管,国内债务催收行业鱼龙混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阳光催收和暴力催收很容易被混为一谈。
“阳光催收”指通过合规专业的催收方式,让借款人尽早还款。除了日常的电话线上催收,阳光催收讲究多角度、多方面影响消费者,而非暴力催收。这也正是监管部门强调维护金融稳定的题中之意。
“合法合规”是监管部门对于消费金融机构催收的最低要求,也是不能逾越的行业底线。最终,催收还是人对人的交流,人对人心理的一种威慑。要做到文明催收,首先是从监管上对催收予以规范,明确暴力催收的边界及惩戒措施。
程隆银律师补充:
一是要求催收在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后进行。如果持卡人的透支尚未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的,属于对信用卡的合法使用,此时所谓的催收,本质上属于《信用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提醒”,不属于催收。第二项要求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三是要求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旨在解决发卡银行短时间内连续催收的不当做法。四是要求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非法催收合法债务,经有关部门制止后仍然实施暴力或软暴力的,侵犯了国家机关社会管理活动,构成寻衅滋事。如果没有有关部门的介入,次数再多,也没有侵犯国家机关社会管理活动,不构成寻衅滋事。《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了催收非法债务罪。催收非法债务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一定社会危害性的催收非法债务行为,就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