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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了巨大冲击,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导致许多企业未能及时偿还银行借款。为避免坏账,部分银行选择向公安控告企业涉嫌骗取贷款罪,试图利用刑事手段催讨贷款,这使得该类犯罪成为近期多发犯罪。
法妞网友咨询:
企业使用虚假材料贷款是否会面临刑责?
程隆银律师解答: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认定骗取贷款罪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对欺骗手段的认定;二是对“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
骗取贷款罪的欺骗手段是指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掩盖客观事实,骗取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只要申请人在申请信贷资金或者信用过程中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节,或者只要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信贷资金没有按照申请时所承诺的用途去使用,都可以认为是欺骗。以任何欺骗手段骗取贷款100万元以上或者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就构成骗取贷款罪。各地司法机关对骗取贷款罪的处罚范围不统一,总的来说司法机关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本罪的处罚范围。
程隆银律师补充:
经营状况不良、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过程中,往往很难通过贷款审查,贷款申请无法获批,于是不少企业为了满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企图通过提交虚假的申请材料等欺骗手段骗过贷款审查,获取贷款。
企业及其负责人之所以意图选择采取材料造假的方式申请贷款,很大部分原因在于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虽然企业获得贷款的手段不正当,但是他们既没有骗取贷款不还的目的,又将贷款投放在正当的商业活动中,不会对银行造成损失,也很难被察觉,所以不会产生什么严重后果。
然而,此种贷款方式看似只是耍了一点“小聪明”,实则涉及到了一种刑事犯罪——骗取贷款罪。并不是所有的虚构用途行为都能认定构成本罪,若编造的贷款用途没有改变风险性质,且没有影响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不宜认定构成骗取贷款罪。只有在编造的贷款用途导致风险增加,或者严重影响贷款的整体效益,才可能认定为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