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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债务往来中,往往会存在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情况。当然在我国债权人可以通过转让债权合同将一部分债权或者全部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但大家对受让人对于债权转移反悔却不了解。那么,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后反悔了怎么办?
法妞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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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后可否反悔?
张磊律师解答:
若协议各方都一致通过,那么一方反悔无效。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个人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不再以个人的意志转移。
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我国《合同法》赋予债权人拥有撤销权,撤销权属于撤销权人享有的民事权利。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张磊律师补充: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事交易越来越频繁,债的流转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快。长期以来,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是法院审理的数量较多的两类商事合同纠纷。
对于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如果出让人与转让人间无特别约定,债权出让人对于债务人的支付能力(清偿能力),不负担保责任。因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风险即由债权的受让人承担,即使约定由出让人负责,通常也理解为出让人仅就债权转让当时债务人的支付能力承担担保责任,而至债务履行时,债务人有无清偿能力,除双方明确约定外,出让人并不负责。因此,当债务人清偿能力下降、债务人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下,不应使出让人承担债权不能实现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