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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事件要怎么区分?
江苏君奥律师事务所王歆怡律师解答:
1、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不同
不可抗力发生损害的原因是在特定场合下,非人力所能避免的力量,包括自然力和非自然力的强制.而意外事件发生损害结果则是由于行为人对当时情况下自己行为会造成损害结果没有预见也不能预见。
2、对损害结果发生的预见情况不同
不可抗力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有所预见或可以预见的,只是特定场合下凭借其能力及客观条件和环境无能为力.意外事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根本缺乏预见,也不可能预见。
3、不构成犯罪的根据不同
不可抗力是由于行为人不能依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行为,以外事件是因为行为人主观上根本不能认识到损害结果会发生。
江苏君奥律师事务所王歆怡律师解析:
1、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2、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的原因所引起。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王歆怡律师简介
王歆怡律师经过多年的专业学习,系统掌握了法学理论知识,执业之前具有丰富的多家大型外资企业工作背景,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参与办理了多起民间借贷、经济合同等案件,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