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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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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薪资怎么办?
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谢小平律师解答:
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2、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3、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谢小平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谢小平律师简介
谢小平律师,副主任,高级合伙律师,获法学、工商管理双学士学位。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商标专利等复杂疑难案件,专业专长,勤勉敬业,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