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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大家都会听说走私罪的新闻,那么到底什么是走私罪,如何判定呢?
【资料图】
网友咨询:
什么是走私罪,如何判定?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柯军律师解答:
走私犯罪是指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逃避关税,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下几种行为会被认定为走私:
(一)通关走私。指行为人通过海关进出境,采取伪报、瞒报、低报、伪装、藏匿等手段走私。这种方式实施的走私犯罪行为在当前司法实践中比例比较大。
(二)绕关走私。即不通过海关监管区而非法绕关走私。如在边境地区直接运输货物进境。
(三)后续走私。又叫变相走私,指行为人先合法地进口了货物、物品(主要是指保税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而后违反海关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擅自销售牟利。在内地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查获的走私犯罪案件中,大部分属于后续走私。
(四)间接走私。又称为准走私或牵连走私,它并不直接进出国(边)境进行走私,而是因为与走私行为联系密切而被规定以走私罪论处,这种行为对走私犯罪起帮助实现或者诱发的作用。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柯军律师解析:
走私罪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柯军律师简介
柯军,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曾任职于公安机关从事警察工作。柯军律师致力于刑事及民商事实务研究,对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纠纷、商事经济纠纷等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长期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