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在实际生活中,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两个债务,而为了保障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债权人还特意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资料图】
网友咨询:
签订担保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广东国晖(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思佳律师解答: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如下:签订担保合同时,应明确采用哪种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主债权相关情况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需要担保债权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方式;
4、担保范围;
5、担保期限;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规定的内容的,可以纠正。
广东国晖(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思佳律师解析: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要明确,因为主合同影响着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责任范围以及责任限度。故主合同的借贷金额,利息以及其他的违约金等内容都要为担保人所熟知,这也是担保人的一项权利。
2、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除了签署担保合同外,还要债务人出具一份反担保合同,这也是对担保人的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3、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担保人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在订立担保合同时,要对被担保人进行应有的资信审查,不要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同时被担保人应积极履行合同,莫要因为经济债又欠了人情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思佳律师简介
广东国晖(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代理多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