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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生活的秘密,这个秘密在法律上称为隐私,如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薄、生活习惯、通信秘密、身体缺陷等。自己的秘密不愿然他人知道,是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就叫隐私权。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何为个人隐私权?
江波律师解答: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对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全利益自主进行支配和控制,不得为他人侵扰的权利。
现代社会中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格权,针对实践中隐私权与个人信息领域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我国民法典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在民法典人格权编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不仅对于隐私、个人信息以及个人信息的处理等基本概念作出了清晰的界定,同时明确了禁止实施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类型,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与合法性要件、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还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问题作出了规定。
江波律师补充: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