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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交往中,争议或纠纷难以避免。解决国际商事关系中的各种争议,一般有三种方式:调解、仲裁、司法诉讼。其中,仲裁作为解决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手段,愈来愈普遍地为商界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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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征有哪些?
刘瑞凤律师解答:
国际商事仲裁就是指国际商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依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方,由其根据有关法律及公平合理原则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从而解决争议。
与诉讼相比较,仲裁有如下特点:一是一裁终局。没有上诉或再审程序,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二是充分的意思自治、程序灵活便捷,当事人享有最大限度的自主权,包括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开庭地点、仲裁语言、仲裁规则以及仲裁所适用的法律等。仲裁实行专家裁决制度,由具有法律背景且熟悉各行业实务操作的专家组成仲裁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仲裁裁决除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外,还可参考国际惯例,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仲裁实行保密原则,案件不公开审理。
刘瑞凤律师补充:
国际仲裁具有快捷、保密、灵活等特点。国际仲裁往往以不公开的方式进行,充分满足了商事纠纷当事人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需求。而灵活性则体现在诸如伦敦、香港、新加坡等主要的国际仲裁中心地的仲裁法律允许通过机构仲裁(Institutional Arbitration)和非机构仲裁(Ad Hoc Arbitration,亦称临时仲裁)的方式进行仲裁。当事人常常约定使用确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临时仲裁而无需经过特定的仲裁机构。对于临时仲裁,我国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第9条第3款授权法院认可自贸区内注册企业之间的临时仲裁协议效力也被视为对于临时仲裁有条件地认可(尽管目前仅限自贸区范围内)。此外,国际商事仲裁也具有快捷的特点,相较于前述跨国诉讼程序常常面临的缓慢进展,国际仲裁案件要快捷许多,一般案件通常能够在一到两年内,甚至更短的时间内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