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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房地产行业的调控,部分房地产企业因资金链紧张导致项目开发陷入困境而不得不将在建工程阶段的项目对外转让。在建工程是指取得批准立项,拥有合法完整用地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建工程转让就是在建工程所有人将其拥有的在建工程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对价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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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在建工程转让的风险有哪些?
刘瑞凤律师解答:
在建工程项目所在公司股权转让实务中,转让方欠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受让方在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双方均存在较大风险,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于“偷税、抗税、骗税”国家税务机关对税收的征缴无期限限制,由此,税收风险不会失去时效,成为随时可能爆发的定时炸弹。股权转让最大的风险即为潜在债务的风险,受让方通常委托专业律师、会计师等作股权收购之前的尽职调查。实务中存在大量公司在注册时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情形,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注册后抽逃资金的情况很是不少,可能导致对抽逃的出资或虚假的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刘瑞凤律师补充:
在建工程转让税费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工程项目时,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因此不管是否办理更名手续,转让在建工程应征收增值税。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增值税。已投入的开发成本部分可以扣除,但不能加计扣除。不管是以股权转让还是资产转让的形式收购在建工程,就实务本身而言,在税前扣除方面,原招拍挂的土地成本不受影响,可以在土增税和所得税前扣除;被拆除的原在建工程的开发成本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需依据损失情况向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