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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和电子产品的快速发展,大量未成年人成长于网络环境,随之引发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钱能不能退?
(相关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钱能不能退?
律师解答: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对于其给游戏充值、主播打赏的相关款项可由其父母追回。年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充值、打赏金额与该群体平均消费水平相差不大的,可初步认定与其心智、年龄相匹配;若金额明显超过了该群体一般消费水平,如进行了高额甚至巨额的消费、打赏,则其与游戏公司、平台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效力待定。需由其父母追认后有效,反之无效,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要求游戏公司、平台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应予返还的款项限定在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这一点在具体案件中可以由法官根据孩子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律师补充:
用户支付现实货币而直播平台给予用户各类代币,这无疑属于买卖合同。针对打赏行为,其性质的确定较为复杂,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两种理论:1.直播打赏是单向的,是对主播的一种认可;对于主播而言,其并没有义务,接受赠与后的互动完全是凭其主观意愿。2.服务合同说:所谓服务合同, 一般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以劳务为债务内容的合同,又称为提供劳务的合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6月1日起施行,增设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章,其中提到,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尽到监护义务,引导未成年人建立良好的网络认知,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