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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务侵占罪,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陌生。职务侵占罪是司法实务中高发罪名之一。职务侵占罪是保护民营企业等经济组织合法财产的重要利器,业内也将职务侵占罪作为刑事合规和刑事控告的重要切入点,所以了解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及实务问题颇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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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量刑有哪些标准?
韦勇律师解答: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零八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韦勇律师补充:
只有狭义的侵占才构成职务侵占罪,即只有将基于职务或者业务所占有的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才成立职务侵占罪。换句话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是指占为己有或据为己有的行为本身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是指据为己有的财物是基于行为人的职务或业务所有占有的本单位财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确因治病、学习等生活急需而实施职务侵占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