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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那么企业需要和哪些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哪些员工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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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和哪些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哪些员工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朱景鹏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2.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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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朱景鹏律师解析:
保密期限法律没有规定,即可以设定一定期限,也可以是永久。只要其不被公开就可以长期保持秘密性。根据此情况,企业在保密协议中,可约定劳动者不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员工都不得披露使用或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
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