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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是订立合同时所必须具备的内容,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那么借贷时债务人找担保人做担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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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时债务人找担保人做担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解答: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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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解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是关于保证合同的从合同性质的规定,保证合同作为对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担保,若主合同无效,则保证也就失去意义。但这一条对《担保法》第五条作了修订,将担保法中的“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修改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也就意味着限制了当事人对保证合同的从合同性质的另有约定,只能根据法律规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