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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越来越多的国人走出国门到世界各地旅行,工作,学习,生活,因此也产生了大量的涉外婚姻。基于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底蕴、历史传统、家庭观念的差异,在跨国的婚姻中,夫妻的忧虑和风险可能会比国内夫妻多一些。因此,我国也出台了相关涉外婚姻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关于跨国婚姻有何规定?
冯荣尚律师解答: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根据上述规定,两个中国人在海外登记结婚若想被我国政府承认需符合二者共同侨居国或者我国内地法律的结婚条件;若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其婚姻则会被我国法律视为条件不足,其夫妻身份(人身关系)可能不会被我国法律所承认。
冯荣尚律师补充:
结婚手续需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方为有效。按上述规定,中国男女在国外进行结婚登记的,其结婚的手续需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所规定的结婚手续,如部分国家的结婚规定必须举行宗教仪式,唯有履行完婚姻缔结地结婚的所有手续,其结婚登记才视为完成。否则其婚姻的效力既有可能不会被当地所承认,也不会被我国法律所承认。
中国男女在海外登记结婚,并且满足上述结婚条件以及履行完成相关结婚手续的,其婚姻的效力才可能被我国的法律所承认的。并且要想得到我国的承认,还需按照我国承认外国婚姻的相关规定提供材料证明,待审核通过后,我国才会承认其海外结婚的效力以及承认其相关权利。
当然,中国男女在海外登记结婚履行完结婚手续后选择不向国内政府部门承认其婚姻效力或者不选择重新登记,该行为并不会影响他们在婚姻缔结地或者海外的夫妻身份。但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这些在国外登记结婚的中国男女在我国境内并不存在婚姻关系、不享有相关配偶身份、权利!
冯荣尚律师结语:
爱情是一种奇妙的精神产物。爱是不分国界和种族的,看见爱情,应该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态度。一份痴情、可以跨越海洋,绕动地球,踏过千山。寻花千里处,愿得一人心。希望大家都能遇到与自己灵魂契合的那个对的人,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