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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如果立遗嘱人不能写字或者有某些其他原因,可以选择录音的方式,只要符合条件也是有效的。那么老人选择用录音立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妞网友咨询:
用录音立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陈思文律师解答:
《民法典》继承编跟随时代的发展,在继承法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遗嘱形式。目前一共有6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新增)、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新增)、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自然人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形式订立遗嘱,增加了录像遗嘱的形式,即遗嘱人不仅可以借助录音机、录音笔等媒介录制遗嘱,还可以通过录像机、照相机、手机等设备记录立遗嘱人的声音和影像来订立遗嘱。
陈思文律师补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虽然可以通过遗嘱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是有一项强行性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取消了缺乏劳动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那么,遗嘱相关条款是无效的。
订立录音录像遗嘱时,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要满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对见证人资格所作出的限制性规定,即录音录像遗嘱的见证人不得是:(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在遗嘱中,遗嘱人和全部见证人要记录自己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为了明确遗嘱人及见证人的主体身份,遗嘱人、见证人在记录时,最好将自己的身份证号也记录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