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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产品销售渠道越来越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抛弃了诚实信用原则,夸大产品作用,进行虚假宣传。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刘瑞凤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刘瑞凤律师补充: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虚假宣传的案件中,不仅是商家要承担法律责任,制作发布广告的人,如果明知道是虚假广告仍然进行发布或制作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是很有可能会构成虚假广告罪的。
刘瑞凤律师结语:
经营者销售的任何产品,都关乎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虚假宣传只会破坏品牌名誉,假的终究会被识破。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代言人,都要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否则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