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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权实质上是学者从法理角度在传统隐私权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概念,因此并没有明确的定义。网络隐私权指自然人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收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发布恶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如何保护个人网络隐私权?
律师解答: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严格来说,目前对隐私并没有精确而可靠的定义。隐私是隐私权的保护客体,隐私包括私人生活秘密和私人生活安宁。私人生活秘密属于信息范畴,私人生活安宁多不属于信息范畴。而私人生活秘密方面的秘密往往是个人信息中较为重要和敏感的部分,有人称之为敏感个人信息。网络隐私权并非一种新兴权利,而是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下的体现,是指公民在互联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保护的一种人格权。
律师补充:
为保护个人网络隐私权,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从国际、国内两个层面加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从规范政府监控行为和提高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和义务等多个角度加强互联网管理。
随着我国人权保护进程的推进,在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早已体现出国家对公民隐私权的重视与保护,无论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写入《宪法》,还是宪法第37、第38条、第39条、第40条都分别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住宅不受非法闯入权和通信自由权,隐私权作为人格尊严权利的具体表现之一,以上条文在各个层面都说明公权力对隐私权利的重视。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更加注重对网络隐私权的的保护,以法典的形式在第四编第六章单独列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并在第七编第三章1194条至1197条对网络隐私权以及被侵权后的救济途做了详细的规定,这意味着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上升至一个全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