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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该是一份神圣的、庄重的承诺,也是人一辈子当中最宝贵的东西。但如今很多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不惜在婚姻关系上弄虚作假,为了在拆迁中多得到补偿离婚;为了在大城市能报上户口而结婚;为了获得优惠房贷利率,有人花80元钱办一张假离婚证;为了在拆迁中获得更高的补偿,有人和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闪电结婚;有的甚至已是白发苍苍的老夫妻,也打起了“离婚”官司。这种“假婚”不仅使婚姻搞得极不严肃,而且扰乱了社会秩序。
法妞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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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了拆迁款假离婚靠谱吗?
律师解答:
在我国,婚姻存在与否,要以结婚证为前提,如果双方已经通过民政部门结婚或离婚,哪怕当事人在私底下签订了“假结婚或假离婚”的协议,也不能再认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利用“离婚”的合法形式,隐瞒“骗取国家补偿款”的非法目的,而且实际已经得逞,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而且,即便不认定为诈骗罪,其民事责任也难以幸免。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拆迁部门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拆迁合同无效,那么,因为假离婚多获得的拆迁款就要归还,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律师补充:
近日包括人民银行、公安部、民政部、工信部、发改委在内的31个国家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这也意味着,伪造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证明,或者带着伪造证件办理结婚、离婚,将会在应聘国家公职人员,出任金融机构高管以及申请贷款、补贴等方面受到严重限制。
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二)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三)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四)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律师结语:
结婚和离婚都是人生大事,需要谨慎对待,决不能为钻政策的空子轻率离婚。婚姻是神圣的,掺不得假,决不能因为贪图便宜轻易离婚,如意算盘落空无关紧要,倘若因小失大,甚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就会得不偿失,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