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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慈幼,为人伦之本,亦是法律倡导之理念。由于房价攀升,年轻人结婚后短期内难以负担较高房价,父母基于对子女的爱护,将自己的积蓄用于资助子女购房屋的情况相当普遍。受中国传统家庭文化影响,父母在出资时,一般未明确或者不愿明确出资的性质和出资的对象,导致在子女离婚时出现纠纷。未约定出资性质时,该出资系赠与还是借贷,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大。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都是赠与吗?
律师解答:
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子女成年后,父母已尽到抚养义务,并无继续供养的义务。父母出资是借贷还是赠与,应依据出资时的行为来判断,出资当时有效的凭证,是判断真实意思表示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一般都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
律师补充:
对于“父母为婚后子女出资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这一问题,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主张“借款”的观点多为:子女成年后,父母并无继续供养的义务,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虽属常态,但不能视为理所当然,应视为临时性资金出借。主张“赠与”的观点多为:父母子女间的亲缘关系决定了父母出资为赠与的可能性高于借贷,父母需对借贷关系的成立进行充分举证,否则应认定为赠与。
从中国国情看,子女刚参加工作缺乏经济能力,无力独自负担买房费用,父母基于子女间的亲缘关系,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绝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和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让子女生活得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因此父母出资借贷给子女买房的概率远低于父母出资赠与子女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