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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扩散影响,很多人不可避免地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存在密接或者次密接,若不小心感染,企业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员工确诊新冠,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不能据此解除,否则有可能构成违法辞退。如果企业如发现员工染病,此时员工属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企业已为确诊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则无需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若企业未为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则企业需承担本应有医保基金支付的该部分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并非绝对不能辞退。
在员工疑似或确诊新冠感染后,故意隐瞒病情返岗工作,不遵守政府规定,其行为本身不仅属违法,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所以可以辞退该员工。在员工疑似或确诊新冠感染后,员工应当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守政府规定,积极接受治疗,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疫情扩大。不论员工出于何种目的,故意隐瞒病情返岗工作,其行为本身不仅属违法行为,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补充:
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反政府防疫规定,隔离期间发生擅自外出或拒绝配合检疫、治疗等行为,若员工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则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