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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使得资金周转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也加剧了经济的不稳定性,无论投资还是企业生产,现金的流转得不到及时已经是家常便饭,这时,我们除了借款负担高额利息外,通常就是债权的转移,那么债权融资三方协议的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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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融资三方协议的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有哪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李金慧勇律师解答:
债融资三方协议的签订注意事项: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3、债权转让通知。
4、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时候,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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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李金慧勇律师解析:
我国一些法律中对某些权利的转让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债权人向批准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权利转让请求时,批准或者登记机关经审查,未同意其转让的,该合同的权利就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将权利进行转让。另《物权法》第228条第2款规定:“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此就是对出质的应收账款的转让的限制。再者《担保法》关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之规定,也是对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债权转让一方面对于出让方来说,债权转让改变了资金周期,可以在最快时间内实现资金变现,让理财更具计划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对于受让方来说,债权的原持有人可能会按一定的折价比例出售债权,所有转让的债权收益率通常会高于直接购买一个同类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