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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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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工伤保险制度有什么特征?
石江超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职工因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遭受的事故伤害给予医疗保障、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在大多数国家,工伤保险都是最早建立的社会保险险种之一。
工伤保险的保障对象是职业人群,即“职工”。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以及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于各地政策的细微差异,保障对象还可以分为“法定参保人群”和“规定参保人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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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江超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因此必须执行。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用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