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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达的当代,侵犯公民肖像权的现象屡见不鲜,照片被盗用、丑化、污损,甚至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都是轻而易举的事。那么侵犯他人肖像权怎么确认,侵犯肖像权可以免责的事由是什么?
法妞网友咨询:
(相关资料图)
侵犯他人肖像权怎么确认?
张雷律师解答: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因此,有些记者或公民拍摄明星时被拒绝,其实就是明星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制作专有权;而微信朋友圈里也经常有网友发布朋友照片甚至用美图软件制作朋友的一些搞笑图片,实质上也是一种侵犯他人肖像制作权和使用权的行为。
未经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表明侵权人对他人肖像人格利益的不尊重,其行为破坏了他人肖像的个人专有性和完整性,应当受到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张雷律师补充:
现今肖像权侵权频发,特别是网络侵权更是肆虐,主要是因为:1.网络自有的便捷性,传至网络的照片右键复制或保存即可进行二次传播,不能保存或复制的图片亦可通过截图或其他方式进行获取,因而照片在网络上传播自带便捷性;2.被侵权人难以识别是否被侵权,或者说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互联网内容丰富、平台多样,被侵权人无法进行全网络性的筛查,这也导致侵权行为肆虐;3.侵权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侵权人并不认为使用他人的肖像是违法行为,仅认为自己只是做推广,并不以此营利,更何况被发现盗用的几率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