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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有的当事人会协商约定不签订书面的合同,但如果有这样的操作一方面是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另一方在产生纠纷的时候也很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资料图片)
网友咨询: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福建世平律师事务所邓振权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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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世平律师事务所邓振权律师解析:
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的事项:
1、核对《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与卖方的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房证”与“契税完税凭证”记载信息是否相一致。
2、核实房产证上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3、查明该房屋是否存在按揭贷款尚未还清或者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等限制过户的情形。
4、确认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给他人的情形。
5、买房要睁大双眼谨防“定金”陷阱,支付大额定金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因为一旦预先支付数额较大的“定金”非常容易丧失主动权,从而陷入被卖方和中介牵着鼻子走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