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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市改造等原因,往往会有搬迁安置。而搬迁安置又需要签订搬迁协议。从广义上的拆迁来说,除了有“征地拆迁”还有“协议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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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关于协议搬迁有什么规定?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赵杨慧律师解答:
协议搬迁就是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搬迁。协议搬迁重在协商,即无论是镇政府、街道办、县级政府组织实施的还是村委会组织实施的,都需要与被搬迁人协商。
协议搬迁征地是不合法的。征地拆迁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采用协议搬迁的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赵杨慧律师解析:
面对协议搬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了解项目的实施主体,补偿方案;第二,针对项目进行查阅,可以上网查询,也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是否有相关的手续;第三,自己对补偿不满意时千万不要签字;第四,补偿合法合理时可以签字;第五,空白协议不要签;第六,遭遇逼迁要报警;第五,遭遇强拆要报警并赶紧复议或诉讼。
不管是“征地拆迁”还是“协议搬迁”,被拆迁方一定不要在补偿协议上面轻易签字,在确定好各项补偿标准,落实好各项权利义务之后,确认无误之后再去签字。
搬迁协议已被纳入行政诉讼,不再作为民事合同审理,便于依照行政诉讼规则对搬迁协议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补偿安置协议被依法撤销或确认无效前,其效力依法受到保护,是实施补偿安置行为的依据。一般而言,当事人要求补偿安置主体再履行征收补偿安置职责的事实和法律要件均不具备,但可以依法就协议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赵杨慧律师简介
执业3年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