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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是会选择购买房子,那么就会成为了业主,那么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除第一次业主大会以外,以后各次业主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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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主大会的职权;
(三)业主大会的议案提交办法和对议案的表决办法;
(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选举办法;
(六)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和任期;
(七)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程序;
(八)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九)《业主公约》的生效条件;
(十)修改《业主公约》的条件和程序。
(一)违反公约业主义务条款中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物业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及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管理委员会议定,业主管理委员会未成立的,经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业主不按规定缴交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以及赔偿金、违约金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业主公约的法律效力是:全体业主应当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有设立了业主的公约的话那么是需要按照公约去履行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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