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们知道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们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在面对不同案件时,有着不同的立案标准,侦查时间的期限也会不同。那么您知道什么是立案调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立案侦查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则可再延长二个月;而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继续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一)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即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二)有明确的违法主体;
(三)达到法律规定的处罚条件(刑法和行政法规不同);
(四)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是立案调查的法律知识。简言之,立案调查是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采取的一种遏制手段,意味着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