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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结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在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责中不断创新举措,有力提升控申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质效,努力当好人民群众“贴心人”。
一是“三融合”制度压实责任。一是办案部门与控申部门履职相融合办理信访案,控申部门对已有的信访案件及时建立相应台账,落实“一案一策”,明确责任检察官、处理措施和化解期限,协同各部门共同推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二是坚持检察官办案责任与办访责任相融合防控信访风险,检察官办理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风险,做到提前预测、提前研判、提前防控、提前化解,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掌控”,将矛盾隐患及早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前端预防”与“末端治理”相融合促进息诉罢访,在要求承办检察官将释法说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积极做好信访矛盾风险“前端预防”的同时,加强与区其他机关单位的协作配合,联动做好“末端治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2年以来,该院联合区委政法委、法院、乡村综治中心等相关部门排查并化解矛盾15件,均得到当事人满意答复。
二是信访“四诊法”化解矛盾。创新推出信访“四诊法”,即规范化“坐诊”,优化控申窗口服务功能,文明接待群众;高效化“出诊”,对一次未得到满意解决的,检察官登门入户下访,当面听取意见诉求;协同化“会诊”,对多次化解无效的,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必要时邀请行政职能部门、律师、社区、当事人近亲属等会商解决方案;常态化“回诊”,在信访案件办结之后,对案件相关人开展案后回访,询问对办案的满意度及意见建议,力求信访工作得到不断改进。2022年以来,该院窗口文明“接诊”460余人次,检察官一线“出诊”101次,与区矛调中心、乡镇社区、代表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开展联合“会诊”32次,面对面和电话“回诊”101次,受理的信访案件均得到化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1+N”救助纾困解难。坚持“应救即救”“应救立救”,加强与属地乡镇党委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育局以及残联、妇联等部门协作,整合帮扶力量,构建以经济救助为基础的“1+N”多元救助体系,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当事人经济困难的同时,协调解决其家庭面临的其他困难,不断拓展司法救助外延。2022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3件15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0.1万元,帮助10余名群众协调解决医疗、就业、子女教育等难题。如,针对某社区志愿者杨某某开展志愿活动时,被违法行驶的小汽车撞至轻伤二级、伤残十级的情况,该院在向杨某某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协调区委政法委、民政局以及杨某某所在街道办、社区等单位,为杨某某办理低保救助、介绍就业机会,并为杨某某女儿申请学业资金奖补,全方位缓解其家庭困难。
四是“走出去”听证赢得公信。在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行简易听证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听证场所和参与听证人员,结合案件实际,灵活性选择乡镇政府、村委会、群众家中、企业商场等地点开展公开听证,并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参与,让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司法温度。2022年以来,邀请“第三方”60余人次参与15起“走出去”的公开听证,矛盾纠纷均得到化解。如,刘某某信访一案,该院审查后认定申请监督立案理由不成立,为确保案件效果,该院邀请邀请人民监督员、刘某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前往刘某某家中召开公开听证会,就其信访诉求进行释法说理,推动刘某某自愿撤回立案监督申请,信访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