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资料图)
一、拘留有37天当天出来的,也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从执行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立案了能取保候审,但是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找法网提醒您,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