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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务纠纷,亲戚反目闹上法庭。盐边县法院红格人民法庭近日灵活调整审判方式,将法庭搬进医院,成功调解了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赢得当事人好评。
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2019年,原告陈某在云南香格里拉为被告冯某开大车,双方约定保底工资6000元。
2019年6月底,经双方结算后,被告冯某应支付原告陈某工资51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仅追讨到工资500元,剩余的4600元被告一直未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被告迟迟未到法庭。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了解到被告冯某因眼疾正住院治疗,无法到庭参加诉讼。面对此情形,承办法官向被告冯某释明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冯某表示其身体状况不影响庭审,且私下与原告事先协商,双方均有调解意向。
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通过电话进行调解,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后,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医院,将法庭搬进医院。在病房中,承办法官再次向原被告核实电话调解中的还款期限及金额,最后双方对笔录及协议进行确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病房中的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收回来的是人心。近年来,盐边县法院红格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法官下乡,把法庭搬进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搬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为伤者、特殊群体送去司法温暖,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