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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年轻人在“高薪”诱惑下,被骗至缅甸,沦为电信网络诈骗流水线上的“螺丝钉”,因业绩不佳被打一顿后,又被卖给第二家电信网络诈骗公司,最终各交3万元赎金重获自由。
(资料图)
3人在缅甸被困一个多月后偷渡回国。两年后,公安机关掌握了他们此前偷越国(边)境的线索,传唤了3人。今年5月,3人因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获刑。
幻想发财 出国“淘金”
2020年2月,作为劳务输出大县的永新县大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乡村街道上车水马龙。
几家欢喜几家愁,这边龙某明叨念:“这两年到处奔波,却没赚到钱。”那边李某拍着胸脯为他引荐一名叫阿虎(化名,在逃)的人,“虎哥听过没,在缅甸混得风生水起,发了大财”。
思来想去后,龙某明和阿虎接上了头。“我这边还剩公司客服的岗位,你要是觉得合适就过来,干得好的话,一个月收入有好几万元,并且来往的路费我都会包。”阿虎答应带他去缅甸打工,并称保底工资有1万元。
龙某明听后大喜,立即打电话联系同样闲在家的龙某、尹某。3人一拍即合,决定年后就出发。
2020年3月9日,龙某明、龙某在阿虎的安排下,坐上了开往昆明的飞机。飞机落地昆明的时候,从深圳出发的尹某也抵达了昆明,和阿虎等人会合。
穿越密林、翻越陡坡、渡过河流……一行人跟着阿虎从昆明机场换乘汽车抵达位于中缅边境的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某大山脚下,而后通过换乘摩托车、徒步抵达缅甸。
龙某明等人做梦也没有想到,迎接他们的是荷枪实弹的缅甸武装人员和一名光头男子。在一群武装人员押运下,龙某明等人被光头男子关进了武装人员的营地。
被困缅甸 被迫行骗
龙某明不是没想过逃跑。据他讲述,当时周围有武装人员看守,并收走了每个人的身份证和手机,“我胆子小,一个人不敢反抗,就这么被限制了人身自由”。而此时阿虎却带着女友住进了宾馆,逍遥快活。
次日,光头男子带着龙某明等人来到一处工业园内。龙某明回忆,下车后,目之所及都是诈骗公司的宣传标语,远处还有持枪的当地人,这让他震惊不已。之后,在观看业务员操作后,光头男子给每人发了两部手机和一部短信机,现场培训后即要求他们开始工作,并许诺工资按业绩的10%提成。
龙某明回忆,他们接到的第一项工作内容是,打开一部手机上的“闲鱼”App,在里面随机寻找卖家电的商家,以买家电为由跟卖家私聊,并要求添加QQ好友,然后通过QQ平台问到卖家的电话号码,而后以安全为由要求走“闲鱼”平台交易。
在通知卖家已经付款并将提前制作好的假付款截图发给卖家之后,迅速用短信机冒充“闲鱼”平台人员向卖家手机发送短信,内容为:有款项进来,因系统安全等原因,需要进一步完善卖家资料才可以正常到账。
事实上,卖家点开的链接出现的是假“闲鱼”平台的客服界面,这个假平台以客服的名义要求卖家重新输入卖家银行卡号和手机号进行验证。
卖家输完银行卡号后,电诈人员迅速在另外一部手机上登录某App。这时某App系统再将验证码发送到卖家手机上,同时在假“闲鱼”平台上以客服名义要求对方提供验证码进行验证。卖家提供验证码之后,电诈人员在某App上登录卖家账户。最后,光头男子将卖家账户内的资金全部转走。
此时,龙某明确信,这家公司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窝点,但逃跑已不可能,只能硬着头皮按照光头男子的要求做电诈工作。
一个月转眼即逝,龙某明等人总计帮光头男子骗得10多万元。因为业绩差,光头男子非常恼火,不仅没有给龙某明等人发放薪水,还把3人狠狠揍了一顿,而后将龙某明等人以每人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另外一家电诈公司。
龙某明介绍,新的电诈公司地处城区,条件相对较好,大家住的是宾馆,管理也松得多,“虽然也有人持武器站岗,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
自交赎金 重获自由
龙某明等人到新公司后,连续几天都没有产生收益。他们害怕又要挨打,决定找机会出逃。
几天后,他们趁外出采购生活物品的时机逃出了公司控制范围,没成想刚跑到一家宾馆住下来,“追逃”电话就打了过来,警告龙某明等人立即返回公司,如果是被公司派人抓回来,就会被立即处死。龙某明等人吓得只好乖乖返回了公司。
龙某明等人返回公司后立即被武装人员关押起来,手机和身份证被收走。
新公司的老板看到龙某明等人业务确实不行,不仅不能为公司带来收益,且不能安心做事,于是向龙某明等人摊牌:“你们每人交3万元赎金,我就放你们离开。”
次日,龙某明、尹某和龙某各自打电话向家人和朋友筹钱,3人各自交3万元后重获自由。
由于龙某明等3人均没有护照,只得四处打听偷渡回国的途径。一天,龙某明在买烟时通过商店老板获得了一个“蛇头”的电话,约好费用后3人在宾馆等待“蛇头”安排。
偷渡回国 分别获刑
2020年4月16日,在缅甸被困一个多月的龙某明等人,通过“蛇头”翻越中缅边境,偷渡回到了中国。
2022年10月18日,龙某明等3人陆续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电话。
“我在缅甸就知道错了,想回家。”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龙某明哽咽着说,“电诈公司有保镖,听说业绩太差或者逃跑、报警,会被毒打甚至丢掉性命。”
虽然龙某明等3人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但3人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今年5月24日,永新县检察院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对龙某、尹某和龙某明提起公诉。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尹某和龙某明有期徒刑四个月,执行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龙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有期徒刑两个月,执行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面对虚拟的网络世界更应提高警惕,凡是声称高薪务工诱导前往缅甸、柬埔寨等国家的都是被强迫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以免身陷囹圄、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