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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因为种种原因,劳动关系可以解除的,这时就涉及到一个补偿问题。比如,公司陷入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时候,会提前告知员工,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在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中,确定补偿金额。那么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简单给大家做个介绍。
一、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如果你有以下的情形,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资料图片)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1个月工资的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