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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结婚了,就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而夫妻两个人婚后的财产也就成为了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了规定。那么,婚内一方因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
我结婚之后,我爷爷给了我五万块钱,我想问一下,这个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属于我自己的个人财产?
(资料图)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徐志宏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可以看出,婚后因赠与获得的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赠与一方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徐志宏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出赠财产方为赠与方,接受财产方为受赠方。
婚后接受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该财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