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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行为常见于房地产行业的商品房销售(一手房)业务、存量房买卖(二手房)业务、房屋租赁业务,这几类居间合同的签署往往由房屋中介公司提供固定合同模板。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企业的并购业务、项目扩展业务、融资业务等需要在陌生环境中找到合作的另一方,就需要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法妞网友咨询:
如何判定居间合同无效?
张雷律师解答:
居间人负有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忠实和尽力义务、隐名和保密义务、介入义务及其他等义务,其中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且尽力居间促成双方成交是其根本义务。居间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居间活动,是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介绍人,他既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代理人或见证人。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张雷律师补充:
居间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1)寻找并推荐匹配度较高的客户;(2)为潜在客户提供交易项目的信息,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土地、规划、建设手续情况、项目权属情况、项目他项权的情况、项目公司股权结构、项目公司债务情况等;(3)为出售方提供潜在客户基本信息、组织洽商谈判、沟通协调;(4)促成主要合同的签署,因房地产并购业务合作双方当事人选择的合作模式不同,签署的系列合同也不同,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也不同,应根据项目特点,确认居间人应促成的合同范围。
有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确认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