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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合同严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最为基础的价值。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各方均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通过设置违约责任规则,明确合同各方违约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切实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合同纠纷提供了裁判依据并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严守合同。
法妞网友咨询: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
张磊律师解答:
《民法典》虽未明确规定违约方起诉解除合同;但是在其第五百八十条中增设了非金钱债务履行不能时的司法终止,具体的规定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张磊律师补充:
违约责任条款在设置时,必须要明确具体,要有诉讼的意识,要维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对违约行为加以较重的约束,进而督促合同中的各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
合同中任何一项约定的义务,都应当设置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都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如果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约定不明确、不具体,守约方在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在操作上就会变得异常困难。
由于违约责任条款在合同内容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占据重要的地位,因此,双方在洽谈合同时,不要回避此项条款的商谈内容,不要不好意思,要勇于表达自身的思想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