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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很多企业和个人事先签订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由此产生很多纠纷。
法妞网友咨询: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违约?
(相关资料图)
张磊律师解答: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1. 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如:地震、火灾等。2. 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如:租赁房屋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的。3.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4. 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如下三种情形的①租赁房屋被依法查封的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
张磊律师补充:
1. 《民法典》第711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收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 《民法典》第716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3. 《民法典》第722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7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间内仍不恢复原状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除此之外,若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时,也可以提前解除合同。